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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兴福村镇银行“3·15”消费者权益日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按照《中国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2023年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银保监办【2023】41号)文件要求,我村行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部署,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我村行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工作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由普惠金融部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支行积极配合。

二、集中宣传,扩大效果

组织网点主阵地宣传。通过LED显示频,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配合今年实施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9号)等内容,进一步提升银行业特殊群体和适老化服务水平,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同时重点地利用各种宣传渠道,以消费者为中心,扩大金融知识普及方式和宣传范围,重点关注老年消费者、年轻消费者和残障人士群体,结合适老网点创建,宣教人员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向消费者普及信息披露、营销禁止、格式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知识,解答客户的疑问,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该履行的责任;了解了投诉受理渠道,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的服务品质,虽然在活动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宣传的长效化不太明显,导致了部分群众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很大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村行将持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提升群众的维权意识,引导强化风险意识,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