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存款保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识,切实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8月10日上午,徐杨分理处在兴强花园借助党员活动契机组织开展存款保险知识大讲堂活动,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宣讲:
一、存款保险基本知识
1、存款保险的概念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保障公众存款安全。
2、《存款保险条例》实施时间
我国存款保险条例于2015年5月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本机构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
3、存款保险保障范围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被保险存款包括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需要注意的是,理财、基金等投资类产品不再保障范围之内。
二、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
1、存款保险限额是多少?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在规定的情形下,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机构的存款本息合计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内,存款保险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2、保障资金来源是什么?
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存款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3、存款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要求偿付被保险存款?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4、存款人多久可以获得存款赔付?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