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
当前位置:首页>机构查询>江苏片区>清河兴福村镇银行>兴福介绍>兴福快讯
关于调整住房贷款利率有关具体事项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4-10-12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4]第11号公告,我行将2024年10月31日前主动完成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动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我行将主动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不含对公按揭贷款、个人商住两用房、商铺等按揭贷款。

(二)采用浮动利率定价,且合同约定的LPR浮动点数高于-30BP的个人住房贷款。

上述贷款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符合上述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我行会将利率浮动点数统一调整至下浮30BP执行。

三、调整方式

我行将在2024年10月24日按照上述调整范围和调整规则统一为客户调整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如有特殊需求的可以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四、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客户,有疑义的可直接联系我行

五、温馨提示

原采用固定利率定价的贷款,您需要先主动向我行申请转成浮动利率,然后再进行存量利率调整。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清河兴福村镇银行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