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应通过公开渠道,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第三支柱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集中性、可获得性和公开性。昆明盘龙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已形成《昆明盘龙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现进行公开披露。